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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购房补贴、下调贷款利率、优化公积金支持...大连发布多项新政!|环球热门

来源: 创作者_OR9819      时间:2023-06-16 22:18:18

昨天


(资料图)

小编刚发布了

大连公积金新政的内容

接踵而来的

便是大连房地产市场新政

包含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

发放购房补贴

优化公积金支持政策等

近期有买房意愿的市民朋友们

一起来看看吧

大连发布房地产市场行政

摄图网:500680855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科学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

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结合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及房地产库存情况,科学确定供地总量、容积率、商住比和出让时序,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确保土地供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阶段性下调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下调2023年三季度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下调事宜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指导大连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

实施房交会购房补贴政策

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全市线上夏季房交会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小编提醒:关注【大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房交会】即可获取线上房交会逛展入口,还有补贴领取细则。

支持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或单位购买市内四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额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推进县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

鼓励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出台稳定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研究购房补贴、非住宅去化、企业单位团购商品房等支持政策,结合本地区城镇化进程和产业发展,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持续优化公积金各项支持政策

2023年6月底前:

◆调整完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允许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优化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频次和周期,推动租购并举制度建立。

具体政策内容点击右侧链接查看:

因时因势精准调整调控政策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结合市场形势,适时调整完善限制消费政策,支持住房合理消费,更好地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多子女和养老家庭的住房改善需求。根据区域、项目实际情况,精准研究调控政策。

说到购房补贴

小编就得提醒一下大家

符合条件的同学们

记得要申请这1万元购房补贴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

NOTICE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高校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5月26日后毕业,正在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或已经保障期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2.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申报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普通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的),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购买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1.一次性给予10000元购房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2.对同一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人为2人(含)以上的,每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领一次。

图源:摄图网ID500607968

三、申报材料

1.以下材料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3)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4)不动产权证书;

(5)个人承诺书(附件1)。

2.大连市不动产商品房网签备案查询凭证。登录“辽事通e大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APP,点击“不动产服务”,点击“大连市不动产商品房网签备案查询”,提供查询结果PDF文档。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提供电子表格,按“填表说明”准确填写,且不改变工作表格式。

四、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4月17日至7月31日的工作日8:30-11:30、13:00-17:00,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及电子版存储优盘,到市人社部门(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1号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审核。

市人社部门受理申请,现场审核高校毕业生购买普通商品房及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情况,核验高校毕业生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情况。对申请购房补贴当月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待首次或重新领取住房补贴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3.社会公示。

市人社部门对核验通过的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待遇落实。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函请市财政局拨付经费,待市财政局经费拨至市人社部门账户后,市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社保卡账户。

图源:摄图网ID401561675

五、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在毕业后5年内网签备案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可在毕业5年后取得;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毕业后5年内网签备案买卖合同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须在住房补贴正常申领期内提交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同时,应确认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确保及时领取购房补贴。

3.购房补贴按年度开展受理申报工作,2023年度申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7月31日。如毕业生在本年度申报期内未进行补贴申报,可关注大连市人社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购房补贴受理通知,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在本项补贴政策执行有效期内任一年度均可申报。

4.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申请中编造、使用虚假信息和材料,不得重复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人应按照诚信纳税原则,就申领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收入,如实向税务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

5.业务咨询电话:39997553

附件:

附件1:个人承诺书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

小编提醒:关注【大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1万元】即可下载上述附件,还可查看详细申请指南,及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点击公众号菜单栏或在聊天对话框回复【 关键词 】:(☒不是留言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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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麦田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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